业务指导:商务部合作司
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投促办公室
来源: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 时间:2021-02-24 00:00:00
中国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资控股企业,通过在境外设立的中资控股的独立法人机构,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完备、主导产业明确、公共服务功能健全、具有集聚和辐射效应的产业园区。
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指出:“我们决定继续积极推进经济走廊建设,办好经贸、产业合作园区,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动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境外经贸合作区作为对外投资合作的创新模式,日益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生动实践。携手共建经贸合作区,推动经济开放包容发展,已成为众多国家的共识。蓬勃发展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如同一颗颗明珠闪耀在新时代丝绸之路上。截至2019年底,纳入商务部统计的合作区中,“一带一路”沿线的境外经贸合作区投资总额361亿美元,带动货物出口182亿美元,上缴东道国税费35亿美元,创造就业岗位32万个。在做好自身建设运营、服务入区企业和所在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主要发挥了以下作用:
第一,创新了投资模式。合作区凝聚多方力量,整合优势资源,为各方搭建了合作共赢的平台。中外政府和机构在基础设施、政策支持、安全保障等方面,为入区企业创造便利条件,满足了多样化投资需求。一批合作效果好、辐射效应大的示范园区,已成为各国开展互利合作的投资热土。
第二,分享了发展经验。合作区打开了世界各国互学互鉴的窗口,中国企业将产业园区建设模式和成功经验带到国外,并在当地生根发芽,促进了发展中地区由依赖外部投资输血,向自我造血转型。目前已有30多个国家向中方提出,希望借鉴中国成功经验,共建经贸合作区,提升本国经济发展水平。
第三,深化了互利共赢。共建经贸合作区,带动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助推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深度融合,加快了当地工业化进程,增加了就业和税收。一些合作区已发展成为所在国重要产业基地和批发采购中心。
第四,促进了民心相通。合作区不仅是链接中国与所在国的产业发展平台,也是传承丝路精神的重要载体。合作区企业在建设发展中,主动融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当地出资建设各类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公益设施,赢得了各界赞誉。
为进一步推动合作区建设发展,发挥行业商协会在合作区招商促进中的作用,中国机电商会进出口商会“中国境外合作区投资促进工作机制”于2015年6月正式成立,工作机制设立办公室位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投资促进部,于2019年成功举办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境外经贸合作区分论坛、首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中国—非洲经贸合作区研讨会。工作机制通过举办各类活动,扩大合作区宣传力度,为我国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国际产能合作做出应有贡献。
自筹备成立以来,工作机制已在商务部合作司、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建区主题的支持下,共同举办境外经贸合作区投资促进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我国企业以境外经贸合作区为平台开展对外贸易投资合作,得到参会企业和政府部门的高度评价。与此同时,工作机制积极组织中国企业赴印尼、菲律宾、越南、印度、乌兹别克斯坦、白俄罗斯等国开展投资考察,促进上述国家合作区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由工作机制办公室编写的《中国境外合作区投资指南》至今已连续出版五年,成为中外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了解中国境外合作区、对接境外经贸合作区的重要窗口和渠道。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2015